迎接省道路运输中心来我市检查 “城市发展基金”发放和申报

  近日,省道路运输发展服务中心(即原省运管局)来我市检查2021年度巡游出租汽车“城市发展建设奖励基金”的发放落实情况,及2022年度“城市发展建设奖励基金”申报的相关材料。

  检查中,省道路运输发展服务中心认真审核了飞雁、鳄湖出租公司在202210月,发放2021年度“城市发展建设奖励基金”的公示表格、签字表格、加总金额、发放流程等,将该项转入公司资金与发放金额进行对比,审核通过了公司在该项资金的发放中无余额、无截留。

  随后又对2022年度公司申报的“城市发展建设奖励基金”台帐明细和附件材料进行逐一检查、复核,检查组指出更新的电车应补齐原燃油车报废证明材料、车号变更证明材料、营运证和行驶证的拍照图片,公司及时完善相关材料提交。

目前,两项检查均已获得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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